初次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仅限于申请三级和四级资质。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至少3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集成相关员工200人,其中160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6名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人员,至少4人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拥有100平方米以上涉密业务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详解:一级资质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至少四年系统集成经验,且二级资质持有年限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比大,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年收入超亿元。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侵权记录,且有高额业绩要求,如3亿以上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等。
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首先,企业需具备清晰、明确的变革发展历程,并在取得四级资质后至少满一年,且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长不得少于两年,方能申报三级资质。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建筑单位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建设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的主管机构是由信息产业部设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
1、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 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 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为四个级别,即四级。每个级别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能力各有不同。一级资质的单位,具备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综上所述,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中的人才实力要求,不仅关注于人员规模与学历层次,更强调专业技能、项目管理能力以及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的机制,旨在构建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系统集成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人才实力要求明确,旨在确保团队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领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具体要求如下:首先,团队规模需满足一定标准。团队中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总数应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管理能力包括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客户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高级管理团队; 技术实力要求明确领域,先进平台和工具,高级研发团队及设施,研发投入充足; 人才实力:技术人员众多,项目经理数量达标,培训体系完善;二级资质条件略低,年限和收入要求相应调整,其他要求类似。
人才实力要求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包括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同时,企业应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并具备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申请条件为:(一) 综合条件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